中國農業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生物科學、生物育種科學(含植物育種、動物育種兩(liang) 個(ge) 方向)

招生範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nei) 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dong) 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dong) 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雲(yun) 南省、陝西省、甘肅省

選考要求:物理+化學(非新高考地區限理科)

報名時間:4月10日-30日

入圍倍數: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破格入圍標準:獲得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0日-20日

校考時間:7月1日-2日

限報要求:1校+2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測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高校考核成績×(當地高考滿分值/100)×15%

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2024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全麵提高人才自主培養(yang) 質量,著力造就拔尖創新人才,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有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精神的青年學生進行本研銜接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領導機構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由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該類考生須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中獲得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二等獎及以上。

三、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2024年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強基計劃招收專(zhuan) 業(ye) 為(wei) :生物科學、生物育種科學(含植物育種、動物育種兩(liang) 個(ge) 方向),考生可填報一至二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並填報是否服從(cong) 專(zhuan) 業(ye) 調劑。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類考生;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為(wei) 物理、化學必選。

我校強基計劃麵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nei) 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東(dong) 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dong) 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雲(yun) 南省、陝西省、甘肅省等省(區、市)招生。分省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公布為(wei) 準。

四、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0日-4月30日考生可登錄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19),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名我校強基計劃不得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環節

報名考生於(yu) 6月10日-6月20日登錄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校考,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確認的考生視為(wei) 自動放棄入圍學校考核測試資格,高考成績公布後不得參加我校強基計劃的考核。對於(yu) 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如實記錄並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

(四)入圍校考辦法

6月27日前,我校在確認參加校考的考生範圍內(nei) 公布入圍高校考核名單。對於(yu) 第一類考生,須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依據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從(cong) 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高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對於(yu) 第二類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達到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即可入圍學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方式

7月1日-7月2日進行學校考核(含筆試、麵試和體(ti) 質測試)。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1.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生物、物理、化學等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基礎能力。筆試滿分為(wei) 50分。

2.麵試: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綜合素質、創新能力、興(xing) 趣誌向、科學潛質等方麵,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wei) 麵試參考材料。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滿分為(wei) 50分。

3.體(ti) 質測試:測試項目包括身高/體(ti) 重(BMI)、肺活量、立定跳遠、坐位體(ti) 前屈、50米跑。學生因病或殘疾向學校申請免予體(ti) 質測試的,須提交三級甲等醫院證明。

4.學校考核成績折算辦法

高校考核成績=筆試成績+麵試成績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高校考核成績×(當地高考滿分值/100)×15%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所在生源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對於(yu) 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將依次比較高考總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科目的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學業(ye) 水平等級性考試中物理、化學、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績作為(wei) 理科綜合的成績。同等情況下根據體(ti) 質測試結果優(you) 先錄取。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所有擬錄取考生的最低分數線,不區分專(zhuan) 業(ye) ),予以錄取(不占所在省份強基計劃招生計劃)。

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五、培養(yang) 方案

依托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優(you) 秀的師資力量,從(cong) 本科開始實行導師製、小班化、本研銜接培養(yang) ,單獨製定培養(yang) 方案。

(一)本研銜接培養(yang)

強基計劃學生采用本研銜接培養(yang) 。本科培養(yang) 和研究生培養(yang) 打通,本科階段可以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同時進入實驗室開展科研工作。研究生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探索學科交叉培養(yang) ;根據學生所選研究方向,達到畢業(ye) 要求者獲得相應學科學位。

(二)階段性考核和分流補入辦法

強化對強基計劃學生學業(ye) 的過程性追蹤,實施多階段動態調整機製。階段考核不合格者,轉入相應專(zhuan) 業(ye) 普通班學習(xi) ;產(chan) 生的空額從(cong) 校內(nei) 擇優(you) 補入。考核合格者可轉入研究生階段學習(xi) 。

(三)激勵機製

設立專(zhuan) 項資金,用於(yu) 支持強基計劃學生在讀階段開展自主科研創新項目、學科競賽及社會(hui) 實踐等活動。設立專(zhuan) 項獎學金,獎勵優(you) 秀強基計劃學生。強基計劃學生研究生階段優(you) 先推薦參與(yu) 國家留學基金委博士生聯合培養(yang) 計劃。

(四)育人平台

依托未來技術學院,對接國家產(chan) 教融合創新平台、教育部前沿科學中心等國家級平台,為(wei) 學生打造學科交叉、科教融匯、產(chan) 教融合的育人高地。在全校範圍內(nei) 聘請院士、相關(guan) 領域傑出人才組成“百人導師團”,從(cong) 思想引領、專(zhuan) 業(ye) 指導、學術引導、答疑解惑等各方麵給予強基計劃學生全麵指導。

六、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學生入學後一般不得調整專(zhuan) 業(ye) ,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轉專(zhuan) 業(ye) 。

(四)強基計劃學生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見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專(zhuan) 業(ye) 具體(ti) 招生名額以當年度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

(五)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高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六)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七、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舉(ju) 報電話:010-62736994。

八、谘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清華東(dong) 路17號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

郵編:100083

招生谘詢電話:010-62737682

招生谘詢郵箱:zsb@cau.edu.cn

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jwzs.ca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九、本簡章由中國農(nong) 業(ye) 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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