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大學發布2024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曆史學、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地球物理學

報名時間:4月10日-30日

入圍倍數: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破格入圍標準:獲得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0日-20日

校考時間:7月1日前

限報要求:1校+3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測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85%+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生源省高考總分滿分/100×15%

武漢大學2024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簡稱“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具有社會(hui) 責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體(ti) 美勞全麵發展,對所報考的基礎學科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以及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有誌於(yu)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且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

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you) 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基礎學科拔尖,在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等五項學科競賽中獲得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計劃

結合學校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與(yu) 辦學特色,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為(wei) 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曆史學、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基礎醫學、地球物理學。各專(zhuan) 業(ye) 招生科類及選考科目要求如下:

招生專(zhuan) 業(ye) 名稱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科類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

哲學

文史類

曆史

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

曆史學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

理工類

物理和化學

物理學

化學

生物科學

基礎醫學

地球物理學

具體(ti) 分省招生計劃以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公布為(wei) 準。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2024年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武漢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可以最多報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強基計劃的同科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指同選考科目要求)3 個(ge) 專(zhuan) 業(ye) 。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考生須在2024年6月10日至20日登錄“武漢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測試並簽訂承諾書(shu) ,未在規定時間內(nei) 完成考試確認或簽訂承諾書(shu) 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入圍學校考核測試資格。對入圍並確認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測試卻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並如實計入誠信檔案。

(四)入圍學校考核測試辦法

1.對於(yu) 第一類考生,高考成績須達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最低控製分數線(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下同;以下簡稱一本線),按照不超過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各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的5倍,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從(cong) 高到低確定入圍學校考核測試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寧缺毋濫。報考了多個(ge) 專(zhuan) 業(ye) 的考生,將以“高考成績優(you) 先”原則確定入圍學校考核測試的唯一專(zhuan) 業(ye) 。

2.對於(yu) 第二類考生,隻要其高考成績達到生源省一本線,即破格入圍我校考核測試,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入圍名額。報考了多個(ge) 專(zhuan) 業(ye) 的考生,以填報的第一專(zhuan) 業(ye) 為(wei) 入圍學校考核測試的唯一專(zhuan) 業(ye) 。

(五)學校考核測試

我校考核測試分為(wei) 體(ti) 育測試、綜合能力測試兩(liang) 個(ge) 環節,詳細考核測試方案在入圍考生報名參加測試前公布。我校考核測試原則上將於(yu) 7月1日前完成。

1.體(ti) 育測試項目為(wei) 坐位體(ti) 前屈和立定跳遠兩(liang) 項,執行《國家學生體(ti) 質健康標準》(高三畢業(ye) 生評價(jia) 指標)(詳見附件)。因殘疾或重疾等身體(ti) 原因不能參加體(ti) 育測試的考生,可憑相關(guan) 證明免除體(ti) 育測試,其餘(yu) 考生均需參加兩(liang) 項測試,體(ti) 育測試成績不作為(wei) 錄取排序依據,合格即可,但凡有一項測試不合格者即失去參加綜合能力測試資格,因臨(lin) 時生病不能參加體(ti) 育測試的考生,可憑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病曆辦理緩測手續,錄取後在新生報到前先行參加測試並合格後方可辦理新生報到手續。

2.綜合能力測試分專(zhuan) 業(ye) 進行。主要以“對專(zhuan) 業(ye) 學科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立誌於(yu) 為(wei) 國家發展做重大貢獻”為(wei) 標準,結合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重點考查學生發現問題和解決(jue) 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xing) 趣等,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考核方式為(wei) 筆試和麵試。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我校將以考生綜合成績為(wei) 依據擇優(you) 確定擬錄取名單。

1.考生綜合成績合成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85%+綜合能力測試成績×生源省高考總分滿分/100×15%

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後兩(liang) 位。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我校在生源省強基計劃的招生計劃,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按綜合成績高低擇優(you) 確定強基計劃擬錄取名單(考生綜合成績同分時,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you) 先)。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按學校綜合能力測試成績高低擇優(you) 確定錄取名單,所需計劃不占各省第一類考生名額。

擬錄取名單於(yu) 7月5日前經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後報各省級招辦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分省分專(zhuan) 業(ye) 錄取標準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一)強基計劃錄取入校的學生實行單獨編班、小班製教學,設置首席教授,實施燭光導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對一”指導學生的學習(xi) 及科研活動。

(二)學校將對強基計劃學生實行階段性考核及動態分流補入機製。本科二年級末,組織專(zhuan) 家對強基計劃學生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學生分流到同專(zhuan) 業(ye) 普通班,空缺人數可由學習(xi) 成績優(you) 異、表現突出的同專(zhuan) 業(ye) 普通班學生申請轉入。強基計劃學生完成規定的本科階段有關(guan) 課程,達到轉段要求後,按照有關(guan) 規定和程序直接轉入研究生階段培養(yang) 。

(三)學校將持續做好強基計劃學生本研銜接工作,對符合培養(yang) 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yang) 。進入研究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進行培養(yang) ,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yang) 方案在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hui) 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及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學校通盤考慮本、碩、博階段的學習(xi) 和科研,以學術為(wei) 紐帶,以拔尖創新的學術型人才為(wei) 培養(yang) 目標,持續優(you) 化本碩博銜接的培養(yang) 方案;推進科教協同育人,學校相關(guan) 科研項目以及科研機構如國家重點實驗室、科研實驗室、前沿科學中心、協同創新中心等優(you) 先吸納強基計劃學生參與(yu) 項目研究。

(四)學校將多渠道增加強基計劃學生國際交流學習(xi) 機會(hui) ,優(you) 先保證強基計劃學生出國交流經費需求;突出能力培養(yang) ,培養(yang) 具有國際一流水平的基礎學科領域拔尖人才,並在獎學金評定等方麵予以優(you) 先考慮。

(五)學校將積極探索人才培養(yang) 改革創新舉(ju) 措,樹立標杆。為(wei) 每名“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建立人才成長檔案,跟蹤培養(yang) 發展情況,根據質量監測和反饋信息不斷完善培養(yang) 方案和培養(yang) 模式。加強對學生的就業(ye) 教育和指導,積極為(wei) 關(guan) 鍵領域輸送高素質後備人才。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學校不要求報考考生另行提供與(yu) 此相關(guan) 的材料。

(二)對於(yu) 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

(三)強基計劃錄取學生入學後本科學習(xi) 期間不得轉專(zhuan) 業(ye) 。強基計劃學生退出和補入按學校有關(guan) 規定執行,對於(yu) 學業(ye) 考核未達到強基計劃培養(yang) 要求或按規定需要退出的學生,應退出強基計劃,轉入本專(zhuan) 業(ye) 普通班就讀。

(四)如組織線下考試,考生來校參加考核測試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考生需繳納考試費。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武漢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錄取結果公正。

(二)我校將對強基計劃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武漢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谘詢方式

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

地址:武漢大學本科生院樓南205、206室

谘詢電話:027-68754231

郵箱:wdzsb@whu.edu.cn

各培養(yang) 學院

文學院:027-68754306(李老師)

曆史學院:027-68753812(王老師)

哲學學院:027-68755947(程老師)

數學與(yu) 統計學院:027-68752958(胡老師)

物理科學與(yu) 技術學院:027-68752993(徐老師)

化學與(yu) 分子科學學院:027-68755181(何老師)

生命科學學院:027-68752756(吉老師)

基礎醫學院:027-68759311(李老師)

電子信息學院:027-68756566(教學辦)

八、本簡章由武漢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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