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2024年強基簡章發布!

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方向)、曆史學、哲學

報名時間:4月12日-30日

入圍倍數: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破格入圍標準:獲得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2日-20日

校考時間:7月3日前

限報要求:1校+3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筆試+麵試+體(ti) 測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換算成百分製)×85%+校考成績×15%

山東(dong) 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山東(dong) 大學是一所曆史悠久、學科齊全、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在國內(nei) 外具有重要影響的教育部直屬重點綜合性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

為(wei) 深入貫徹落實黨(dang) 的二十大精神,服務教育強國建設,提高人才自主培養(yang) 質量,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經批準,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山東(dong) 大學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為(wei) 國家基礎學科和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在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具有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精神,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綜合素質優(you) 秀、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高中階段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奧林匹克競賽中獲得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的考生。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優(you) 秀可“優(you) 先入圍”!山東(dong) 大學2024年強基簡章發布!

注:具體(ti) 招生計劃見強基計劃報名平台

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2日至30日,考生登錄山東(dong) 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422),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考生最多可報考我校3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第二類考生僅(jin) 可報1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且不能兼報其他高校。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考生確認

已報名考生須在6月12日至20日通過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確認是否參加學校考核(以下簡稱“校考”),且須簽訂《山東(dong) 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考生承諾書(shu) 》,否則不予入圍。對於(yu) 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並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四)確定校考入圍考生

對於(yu) 已確認的第一類考生,其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簡稱“一本線”,合並本科批次省份參照部分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製線執行,下同)上50分,對於(yu) 高考成績滿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我校依據“高考成績優(you) 先、遵循考生誌願”的原則,按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校考人選及其唯一入圍專(zhuan) 業(ye) (如有末位同分考生,均可入圍);高考數學成績為(wei) 148分及以上的考生可滿足其第一專(zhuan) 業(ye) 誌願入圍。對於(yu) 已確認的第二類考生,其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份一本線,由學校審核通過後即可入圍,且不占第一類考生的入圍名額。

(五)校考

我校於(yu) 7月3日前組織校考,包括筆試、麵試和體(ti) 質測試。

1.筆試和麵試筆試重點考查學生相關(guan) 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和基礎能力等,滿分100分,分專(zhuan) 業(ye) 進行。麵試重點考查學生的綜合素質、創新能力、興(xing) 趣誌向、科研潛質和科學精神等,滿分100分,分專(zhuan) 業(ye) 進行。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wei) 重要參考。第二類考生單獨組織考核,具體(ti) 辦法與(yu) 測試方案一並公布。

2.體(ti) 質測試考生須在50米跑、立定跳遠、坐位體(ti) 前屈等3個(ge) 項目中選擇2項進行測試,執行《國家學生體(ti) 質健康標準》中高三評價(jia) 指標的及格標準,2項均達到及格標準即為(wei) 體(ti) 質測試合格,測試結果不計入校考成績,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因身體(ti) 原因無法參加體(ti) 質測試的考生,憑三級甲等及以上醫院證明向學校申請免測,申請通過者可予以免測,視為(wei) 合格。

3.校考成績折算辦法校考成績=筆試成績×50%+麵試成績×50%,滿分100分。校考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詳細測試方案將在入圍考生名單確定後公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換算成百分製)×85%+校考成績×15%

2.確定錄取名單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入圍專(zhuan) 業(ye) 和我校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對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校考成績、高考語文加數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外語成績,擇優(you) 錄取。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並滿足其專(zhuan) 業(ye) 誌願,所需計劃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強基計劃名額。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培養(yang) 方案

我校強基計劃按照“3+1+X”模式進行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單獨編班,單設培養(yang) 方案,進行階段性考核與(yu) 動態調整。

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養(yang) 階段,包括通識教育、專(zhuan) 業(ye) 教育、實踐環節等;“1”是指1年的本研銜接階段,針對本學科領域以及國家重大戰略需求設計對應的銜接課程模塊,學生可在導師(組)指導下修讀其中一個(ge) 模塊;“X”是指研究生培養(yang) 階段,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進行培養(yang) ,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yang) 方案在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hui) 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實行彈性學製,基本學製4-6年,符合博士學位授予要求的將授予博士學位,達到相應條件可申請提前畢業(ye) 。

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具體(ti) 專(zhuan) 業(ye) 招生名額以當年度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學校對強基計劃學生配備一流的師資和一流的學習(xi) 條件,創造一流的學術環境與(yu) 氛圍,實行導師製、小班化等培養(yang) 模式,暢通成長發展通道。

對學業(ye) 優(you) 秀的學生給予獎勵,並在學術交流、公派留學方麵給予專(zhuan) 項經費支持,同時為(wei) 強基計劃學生分階段頒發榮譽證書(shu) 。各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詳見山東(dong) 大學本科生院網站。

其他說明

1.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對於(yu) 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對於(yu) 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相關(guan) 材料無需考生本人向我校提供。

2.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學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將有關(guan) 情況向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已經入學的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撤銷其畢業(ye) 證、學位證。學生所在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3.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允許轉專(zhuan) 業(ye) 。

4.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校考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5.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考試招生等相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6.若教育部2024年相關(guan) 政策調整,則執行教育部最新政策。

監督保障機製

1.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山東(dong) 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2.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和體(ti) 格檢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3.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山東(dong) 大學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聯係方式

山東(dong) 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地址:山東(dong) 省濟南市山大南路27號

郵編:250100招生谘詢(監督)

電話:0531-59626977

傳(chuan) 真:0531-88564787

電子郵箱:sdbkzs@email.sdu.edu.cn

山東(dong) 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www.bkzs.sdu.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紀檢監察舉(ju) 報電話:0531-88364422(受理違規違紀問題舉(ju) 報)

本簡章由山東(dong) 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競賽報名/項目谘詢+微信:mollywei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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