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與(yu) 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生物科學、曆史學、哲學、漢語言文學(古文字學)
報名時間:4月11日-28日
入圍倍數:6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入圍成績=重要權重科目高考成績×1.5+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
破格入圍標準:獲得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1日-19日
校考時間:6月底
限報要求:1校+1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測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 學校考核成績(滿分150)
南開大學2024年強基計劃
招生簡章
為(wei) 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要求,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南開大學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以下簡稱“南開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並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
高考成績優(you) 異,學科專(zhuan) 業(ye) 能力突出,創新能力強的考生。
第二類:
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破格入圍條件為(wei) 高中階段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二等獎及以上。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要求
注:所有考生隻能填報一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第二類考生隻能報考獲獎學科對應的招生專(zhuan) 業(ye) (其中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對應數學與(yu) 應用數學專(zhuan) 業(ye) 或物理學專(zhuan) 業(ye) )。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詳細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查看。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辦法
4月11日0:00-4月28日17:00,考生可登錄南開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055),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校考辦法
1.第一類考生
(1)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
(2)入圍成績計算
依據考生高考成績和重要權重科目成績加權計算得到入圍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入圍成績=重要權重科目高考成績×1.5+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
(3)入圍資格認定
按照考生入圍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數的6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同入圍。
2.第二類考生
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
(四)學校考核
考生須在6月11日9:00-6月19日17:00登錄報名係統確認是否參加我校強基計劃考核並簽訂承諾書(shu) ,在規定時間內(nei) 打印準考證。未確認參加者視為(wei) 放棄我校強基考核及後續錄取環節。對於(yu) 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並如實記入誠信檔案。
6月底舉(ju) 行學校考核,考核內(nei) 容包括麵試和體(ti) 質測試。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考試地點及考試時間具體(ti) 安排情況詳見準考證,準考證信息查看及下載打印的具體(ti) 開放時間詳見報名平台個(ge) 人報名賬號內(nei) 的通知。
1.麵試重點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專(zhuan) 業(ye) 能力。麵試成績根據麵試情況和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綜合得出。
2.體(ti) 質測試項目為(wei) 身高、體(ti) 重、立定跳遠、坐位體(ti) 前屈,測試結果作為(wei) 學校考核的重要參考。因身體(ti) 等特殊原因無法參加體(ti) 質測試的考生需提交三級甲等醫院證明,經我校審核同意後可不參加體(ti) 質測試。學校考核麵試成績和高考總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優(you) 先錄取參加體(ti) 質測試考生且體(ti) 質測試成績更高者。
3.對於(yu) 第二類考生,我校將根據其學科特長單獨進行考核。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五)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綜合成績由高考成績(85%)、學校考核成績(15%)組成。
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成績滿分×850+ 學校考核成績(滿分150)。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誌願和在相關(guan) 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我校確定錄取使用的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綜合成績同分情況下優(you) 先錄取高考總成績高的考生。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同科類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強基計劃名額。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我校強基計劃培養(yang) 模式體(ti) 現為(wei) “一製三化”“交叉培養(yang) ”“動態進出”,在教學組織方麵按照導師製、小班化、個(ge) 性化的模式,組織課程學習(xi) 和科研訓練;在培養(yang) 方麵堅持以基礎學科為(wei) 本源,開展重點學科交叉融合,給未來高階發展方向培養(yang) 夯實基礎;在培養(yang) 過程設有“動態進出”機製,確保強基計劃培養(yang) 工作保持高水平,培養(yang) 人才保證高質量。
我校對符合培養(yang) 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yang) 。進入研究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進行培養(yang) ,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yang) 方案在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hui) 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ti) 招生專(zhuan) 業(ye) 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
具體(ti) 培養(yang) 方案詳見強基計劃報名網站通知公告內(nei) 各專(zhuan) 業(ye) 強基計劃介紹。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本科階段原則上不允許轉專(zhuan) 業(ye) 。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轉入對應專(zhuan) 業(ye) 普通班就讀。退出學生不得再轉專(zhuan) 業(ye) ,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南開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南開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南開大學紀檢監察機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聯係方式
(一)招生辦公室
谘詢電話:
022-60365167、23504845
電子郵箱:zhshb@nankai.edu.cn
南開大學本科招生網:zsb.nankai.edu.cn
(二)各學院培養(yang) 政策谘詢電話
數學科學學院:
劉老師022-23508372
物理科學學院:
佟老師022-23508052
化學學院:劉老師022-23508841
生命科學學院:
王老師022-23508897
曆史學院:謝老師022-85358998
哲學院:王老師022-23508268
文學院:謝老師022-23501368
(三)申訴電話:022-23500363
八、本簡章由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