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數學類、化學類、生物技術
招生範圍: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dong) 、重慶、四川、貴州、雲(yun) 南、陝西
選考要求:物理+化學(非新高考省份為(wei) 理科生)
報名時間:4月10日-30日
入圍倍數: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數學類專(zhuan) 業(ye) 數學成績按130%計算)
破格入圍標準:獲得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1日-20日
校考時間:6月27日-7月4日
限報要求:1校+1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測
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學校考核成績/100×750×15%
華南理工大學2024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教育部《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精神,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批準,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有擔當、有情懷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精神的高中畢業(ye) 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wei) 以下兩(liang) 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該類考生須獲得全國中學生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一等獎、二等獎。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及招生計劃
我校強基計劃麵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dong) 、重慶、四川、貴州、雲(yun) 南、陝西等省試點招生。各省招生專(zhuan) 業(ye) 及計劃數詳見報名係統。
三、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錄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台(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預報名。
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每位考生隻能填報一個(ge) 專(zhuan) 業(ye) 誌願。誌願具體(ti) 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報名係統為(wei) 準。
(二)考生須參加統一高考
(三)報考確認
6月11日至20日,兩(liang) 類考生均須登錄報名平台進行報考確認並簽訂上傳(chuan) 誠信考試承諾書(shu) 。逾期未完成確認或未完成簽訂上傳(chuan) 誠信考試承諾書(shu) ,視為(wei) 放棄報考我校強基計劃。對於(yu) 確認參加學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將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
(四)入圍資格認定
6月下旬,對於(yu) 確認報名且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第一批本科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的考生:
1.第一類:經審核後,在滿足報名條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專(zhuan) 業(ye) 分類,再依據入圍成績,結合我校分省招生專(zhuan) 業(ye) 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同分考生都予以公布入圍)並公示入圍標準。其中:
數學類入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數學單科成績×0.3
化學類、生物技術入圍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第二類:經審核後,如滿足報名條件要求,將不受各省計劃數限製,直接入圍學校考核。
(五)學校考核
6月27日至7月4日期間舉(ju) 行學校考核(含麵試和體(ti) 質測試)。我校將嚴(yan) 格執行教育部關(guan) 於(yu) 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相關(guan) 規定,嚴(yan) 格遴選麵試專(zhuan) 家組成員,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確保公平公正。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調整,將另行通知。
1.麵試
著重考查學生發現問題和解決(jue) 問題能力、歸納演繹等思辨能力以及對科學研究的興(xing) 趣等。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麵試專(zhuan) 家作為(wei) 麵試評分中重要參考依據之一,重點考查政治思想品德、科研素養(yang) 、吃苦耐勞精神等。
3.體(ti) 質測試
體(ti) 質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身體(ti) 素質,不合格者無入選資格,具體(ti) 測試辦法見附件。因身體(ti) 原因無法參加體(ti) 質測試者請提前聯係我校招生辦公室並提供相關(guan) 證明。
4.學校考核成績
學校考核成績=麵試成績(百分製)。
(六)錄取
1.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學校考核成績/100×750×15%,高考文化成績滿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750分折算。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按照誌願優(you) 先的原則,根據考生誌願、強基計劃綜合成績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和計劃數依次確定錄取名單及錄取專(zhuan) 業(ye) 。當強基計劃綜合成績相同時,各省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數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排序原則排序。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經過麵試,達到我校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要求,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的,予以錄取,計劃數不受各省計劃數限製。
我校按招生計劃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yu) 7月初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後續高考誌願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四、培養(yang) 方案
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致力於(yu) 創新基礎學科拔尖人才的選拔和培養(yang) 模式,加快構建資源優(you) 先投入的長效機製,培養(yang) 家國情懷和全球視野兼備,“三力”(學習(xi) 力、思想力、行動力)卓越,能夠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未來的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
(一)實施階段考核、動態進出分流機製
學校對強基計劃學生實施階段性考核和動態進出機製,考核不合格的學生,原則上回本專(zhuan) 業(ye) 普通班就讀。強基計劃各專(zhuan) 業(ye) 在每次考核後遴選增補優(you) 秀學生,補充名額不得超過轉出的學生總數。強基計劃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專(zhuan) 業(ye) ,特殊情況下須轉專(zhuan) 業(ye) 的,轉專(zhuan) 業(ye) 範圍限於(yu) 本校強基計劃專(zhuan) 業(ye) ,按學校全日製本科生轉專(zhuan) 業(ye) 管理辦法執行。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原則上不得再轉專(zhuan) 業(ye) ,不再具有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二)實行“3+1+X”本碩博銜接培養(yang)
我校對符合培養(yang) 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3+1+X”(“X”碩士生為(wei) 2或3年,博士生為(wei) 4或5年)本研銜接培養(yang) 模式(各強基計劃專(zhuan) 業(ye) 可根據學科專(zhuan) 業(ye) 特點選擇培養(yang) 模式),即學生前三年學習(xi) 本科課程,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yang) ;第四年可提前進行研究生課程學習(xi) ,完成本科畢業(ye) 設計(論文);從(cong) 第五年起通過學籍轉段取得研究生學籍,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進入研究生階段後,學生主要在強基計劃所在基礎學科專(zhuan) 業(ye) 進行培養(yang) ,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yang) 方案在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以及國家人才緊缺的人文社會(hui) 科學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見各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ti) 招生專(zhuan) 業(ye) 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
(三)提供機構的激勵和配套措施
強基計劃先進班級及先進個(ge) 人單獨評選,“學校獎學金”獲獎比例為(wei) 本班學生人數的40%。強基計劃學生實現成長過程的“三個(ge) 一”,即在本科期間有至少一次出國(境)學習(xi) 經曆,至少參加一項大學生創新創業(ye) 訓練計劃項目,至少有一次獨立作學術報告的經曆。在強基計劃班級推行本科榮譽學位項目,符合條件的優(you) 秀學生可申請“華南理工大學榮譽學士學位”。
五、其他說明
(一)關(guan) 於(yu) 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有關(guan)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zhuan) 業(ye) ,本科階段轉專(zhuan) 業(ye) 範圍原則上限於(yu) 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之內(nei) 。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guan) 工作,不舉(ju) 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培養(yang) 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ti) 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華南理工大學紀委辦公室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七、谘詢方式
地址:廣東(dong) 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北座111室招生辦公室
郵編:510641
招生谘詢電話:020-87110737
傳(chuan) 真:020-87111502
電子郵箱:admit@scut.edu.cn
華南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s://admission.scut.edu.cn/
監督電話:招生辦公室020-87110126,紀委辦公室020-87110195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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