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章要點
招生專(zhuan) 業(ye) :應用物理學
招生範圍:北京、浙江、山東(dong) 、安徽、河北、重慶、廣東(dong) 、湖南、河南、四川
選考要求:物理+化學(非新高考省份為(wei) 理科生)
報名時間:4月10日-30日
入圍倍數:5倍
非破格入圍標準:高考成績優(you) 異
破格入圍標準:獲得五大學科競賽銀牌以上獎項
確認時間:6月12日-20日
校考時間:7月1日-2日
限報要求:1校+1專(zhuan) 業(ye)
校考模式:麵試+體(ti) 測綜合成績核算:綜合成績=百分製高考成績×85%+綜合能力考核成績×15%
電子科技大學2024強基計劃招生簡章
為(wei) 全麵貫徹全國教育大會(hui) 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guan) 於(yu) 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yang) ,經批準我校2024年繼續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也稱“電子科技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jia) 模式,選拔一批有誌向、有興(xing) 趣、有天賦的青年學生進行專(zhuan) 門培養(yang) ,為(wei) 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高端人才。
一、領導機構
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強基計劃工作小組的領導與(yu) 指導下開展,本科招生委員會(hui) 充分發揮強基計劃招生工作中的民主監督和谘詢建議等重要作用,具體(ti) 工作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按照綜合評價(jia) 、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you) 確定入選名單,並接受社會(hui) 監督。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符合2024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you) 秀或基礎學科拔尖,有誌於(yu) 將來從(cong) 事相關(guan) 領域科學技術工作的高中理科畢業(ye) 生(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不分文理)均可申請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須具有強烈的專(zhuan) 業(ye) 興(xing) 趣、科研誌向和吃苦耐勞的精神。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以下兩(liang) 類考生均可申請報名: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you) 異的考生
第二類:相關(guan) 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此類考生須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jue) 賽一等獎、二等獎(獲獎名單須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活動服務平台https://gs.cyscc.org/公示),競賽包括:
(1)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數學冬令營)(中國數學會(hui) 主辦)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jue) 賽(中國物理學會(hui) 主辦)
(3)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jue) 賽)(中國化學會(hui) 主辦)
(4)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國動物學會(hui) 、中國植物學會(hui) 主辦)
(5)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中國計算機學會(hui) 主辦)
備注:第二類考生須在高中階段獲得上述獎項,並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獎項的獲獎證書(shu) 。
三、招生專(zhuan) 業(ye) 及計劃
備注:
(1)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詳細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請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係統查看。
(2)招生專(zhuan) 業(ye) 名稱及選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wei) 準。
四、報名方式與(yu) 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及辦法
4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訪問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614)並按要求完成網上報名。
(二)考生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申請考生須符合生源所在地當年高考報名條件並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三)確認
參加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須在6月12日至6月20日之間完成確認環節並簽訂承諾書(shu) ,未確認或未簽訂承諾書(shu) 者,視為(wei) 自動放棄我校考核資格。對於(yu) 確認參加我校考核又無故放棄的考生,我校將通報生源省份考試招生機構並如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四)入圍考核辦法
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須達到生源省(區、市)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製分數線(對於(yu) 合並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製分數線”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製分數線執行)。
對於(yu) 符合報考條件且確認考試的第一類考生,其高考成績滿足上述要求時,我校將按照強基計劃分省招生計劃數的5倍,依據其高考成績從(cong) 高分至低分擇優(you) 確定各省入圍考生名單(末位高考總分相同都予以入圍);對於(yu) 符合報考條件且確認考試的第二類考生,其高考成績滿足上述要求時,可直接入圍。
考生入圍考核結果和入圍標準將於(yu) 6月26日在相關(guan) 平台中公布,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
備注:考生高考成績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為(wei) 準。
(五)考核程序及辦法
1.打印準考證
入圍考核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nei) 登錄我校強基計劃報名平台打印準考證,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具體(ti) 時間規定如下:
打印準考證:7月1日
2.考核程序
(1)考核內(nei) 容:體(ti) 質測試和綜合能力考核
(2)考核時間:
體(ti) 質測試:7月1日下午
綜合能力考核:7月2日
(3)考核地點:電子科技大學
備注:考核具體(ti) 時間、地點及相關(guan) 安排詳見準考證和我校本科招生網相關(guan) 公告,我校不再通知考生本人,請考生密切關(guan) 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相關(guan) 通知。
3.考核辦法
(1)綜合能力考核
綜合能力考核為(wei) 綜合麵試,滿分100分。
綜合麵試主要考查考生分析問題、解決(jue) 問題和創新思維的能力,同時,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將作為(wei) 麵試的重要參考。綜合麵試采取專(zhuan) 家、考生“雙隨機”抽簽的方式,全程錄音錄像。
(2)體(ti) 質測試
考生須在項目1(立定跳遠)或項目2(引體(ti) 向上(男生)/仰臥起坐(女生))中選擇一個(ge) 項目進行體(ti) 質測試(測試細則詳見附件《電子科技大學強基計劃體(ti) 質測試細則》)。考生確認體(ti) 質測試項目後,不得更改。體(ti) 質測試得分不計入綜合成績,但將作為(wei) 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因身體(ti) 原因無法參加測試的,須提交由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開具的證明。
備注: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考核工作安排可能做出相應調整,屆時將另行通知。
(六)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百分製高考成績×85%+綜合能力考核成績×15%
備注:
(1)百分製高考成績=高考成績/生源省高考滿分×100
(2)百分製高考成績、綜合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2.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yu) 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所在省份強基計劃招生計劃,在入圍我校考核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進行錄取。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綜合能力考核成績、理綜成績(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為(wei) 物理成績)、高考成績、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體(ti) 質測試成績排隊(申請免體(ti) 測考生體(ti) 質測試成績排序位於(yu) 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最後),擇優(you) 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對於(yu) 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同省份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我校予以預錄取。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將於(yu) 7月5日前公布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區、市)後續高考誌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區、市)後續各批次高考誌願錄取。
五、培養(yang) 特色
(一) 對標國家戰略需求領域的培養(yang) 目標
強基計劃人才培養(yang) 根植物理,以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wei) 導向,依托電子科技大學優(you) 勢工學學科,培養(yang) 具有堅實數理、電子信息基礎,科學創新能力、全球前沿視野,並具備引領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一個(ge) 或多個(ge) 國家戰略需求領域專(zhuan) 業(ye) 特長,受到係統科研實踐訓練的拔尖創新人才。
(二) 全麵發展與(yu) 個(ge) 性化發展相結合的培養(yang) 方案
強基計劃以數學、物理、電子信息的專(zhuan) 業(ye) 特質課程構成全麵的“強基基礎”必修課程模塊;開設麵向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專(zhuan) 業(ye) 方向核心課程及科研項目實踐課程,構成“專(zhuan) 業(ye) 特長”選修課程模塊。
(三)“大師引領+科研實踐”的人才培養(yang) 途徑
強基計劃學生入學後,可通過學院組織的跨學院科研大團隊論壇,在全校範圍內(nei) 選擇國家級人才師資作為(wei) 自己的學業(ye) 、科研導師,在大師指導下製定學業(ye) 規劃,參與(yu) 導師所在團隊的科研訓練;同時,學生可根據自身興(xing) 趣和特長,選擇相應專(zhuan) 業(ye) 方向的項目式課程,開展貫穿本科四年、覆蓋專(zhuan) 業(ye) 核心課程的科研實踐訓練。
(四)本、碩、博銜接的精英人才培養(yang) 模式
強基計劃采取課程首席教授小班研討式教學,實施本、碩、博銜接的精英人才培養(yang) 模式。
(五)我校對符合培養(yang) 要求的強基計劃學生實行本研銜接培養(yang) 。進入研究生階段後,部分學生也可根據培養(yang) 方案在高端芯片與(yu) 軟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進製造和國家安全等關(guan) 鍵領域進行學科交叉培養(yang) 。本研銜接專(zhuan) 業(ye) 範圍見應用物理學強基計劃招生專(zhuan) 業(ye) 培養(yang) 方案,研究生階段轉段具體(ti) 招生專(zhuan) 業(ye) 和名額以轉段當年學校公布的工作方案為(wei) 準。
六、其他說明
(一)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尚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匯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chuan) 至強基計劃報名係統。
(二)對於(yu) 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guan) 情況通報其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nei) 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guan) 規定處理;畢業(ye) 後發現的,取消其畢業(ye) 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關(guan) 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的考生入學後本科學習(xi) 期間原則上不得轉入其他專(zhuan) 業(ye) 。
(四)考核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我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個(ge) 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招生考試有關(guan) 工作,未舉(ju) 辦任何形式的培訓活動。
(六)獲得我校強基計劃預錄取資格考生的體(ti) 檢標準須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hui) 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ti) 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guan) 補充規定執行。
七、監督保障機製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並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hui) 各界的全程監督。同時,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所有考核環節將進行全程錄像。在招生過程中,若發現違規違紀行為(wei) ,請聯係紀檢監察部門,聯係方式:028-61830237,郵箱:jjs@uestc.edu.cn。
(二)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主動向社會(hui) 公開招生方案、公示錄取標準,確保選拔方法公平。
(三)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處理。
八、谘詢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
郵政編碼:611731
招生谘詢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傳(chuan) 真:028-61830052
電子郵箱:zhaoban@uestc.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zs.uestc.edu.cn/
陽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九、本簡章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我校強基計劃有關(guan) 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yu) 《電子科技大學2024年全日製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簡稱“章程”)相衝(chong) 突,以章程為(wei) 準;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guan) 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wei) 準。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二〇二四年四月
評論已經被關(guan) 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