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yu) 早在10月和11月就遞交了EA/ED提前批次申請的小夥(huo) 伴們(men) 來說,12月對他們(men) 來說注定是一個(ge) 充滿焦慮和期待的時刻。他們(men) 不僅(jin) 需要應對期末考試和餘(yu) 下的申請工作,還得懷著一顆懸著的心等待EA/ED的錄取結果。
雖然EA和ED都是常見的早申方式,但ED的約束性更為(wei) 嚴(yan) 格。“一旦獲得了ED錄取,能否放棄?放棄會(hui) 有什麽(me) 後果?” “有哪些類型的學生不適合選擇ED?”每年申請季,家庭們(men) 總會(hui) 困惑於(yu) 這些問題。
要回答這些疑問,我們(men) 需要深入了解ED申請的本質,以及它所具有的約束力。
01
ED(Early Decision)是美國大學申請中的一種方式,與(yu) EA、RD和RA等其他申請輪次不同。其最顯著的特點是具有約束性:一旦被ED學校錄取,申請者就必須進入該校就讀。
與(yu) 其他申請輪次不同,一旦收到ED錄取通知,學生需要撤銷所有其他學校的申請。
“這意味著你已經提前完成了大學申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負責招生和財政援助的副教務長Ronné P. Turner表示,“這讓高年級的學生減輕了申請壓力,使他們(men) 得以在12年級最後一個(ge) 學期繼續安心學習(xi) ,享受校園生活,不再為(wei) 申請問題而擔憂。”
杜克大學本科招生主任Christoph Guttentag表示:“大學希望在ED輪次招收大量學生,因為(wei) 這些學生幾乎可以確定入讀。明確展現出‘非你不可’的入學決(jue) 心對大學來說非常有價(jia) 值。”
“通常,競爭(zheng) 激烈的大學會(hui) 在ED和EA申請輪次招收更多學生。”華盛頓霍華德大學教務長兼首席學術官Anthony K. Wutoh說:“到了RD申請輪次,很多名額已經被錄取學生占據。因此,實際上你是在爭(zheng) 取更少的名額,也就是在與(yu) 更多學生競爭(zheng) 。”
專(zhuan) 家指出:ED的學校首先必須是申請者最鍾情的學校,如果不確定自己想要的學校類型,最好不要選擇ED申請。
學費可能成為(wei) 學生選擇大學的考量因素,因此申請ED的學生必須確保自己有經濟能力去那所學校就讀。“有些學生會(hui) 表示,‘如果我獲得獎學金,就會(hui) 履行我的早申承諾。’” Turner說,“各學校的獎學金製度和時間表都不同。如果希望知道自己獲得多少獎學金後再做出最優(you) 決(jue) 定,那就不要選擇ED。”
02
當學生選擇通過ED方式申請時,通常需要學生的家長、高中升學顧問(對於(yu) 高中生)或班主任(對於(yu) 普通高中學生)與(yu) 學生本人一同簽署一份ED協議。這份協議表示承諾,一旦學生通過ED申請被大學錄取,學生將確保前往該大學就讀。盡管這份協議沒有法律約束力,大學並不會(hui) 要求學生支付學費。然而,如果學生違反了協議,可能會(hui) 麵臨(lin) 一些後果。
“大學當然不能強迫學生入學,”Guttentag說。“但我們(men) 希望學生和家庭能遵守道德規範,認真對待他們(men) 向學院作出的書(shu) 麵承諾。“
然而,也有例外情況:有些家庭可能因為(wei) 意外的經濟援助情況而難以支付學費。“根據我的經驗,大多數情況下,經濟困難的家庭和學校的財政援助辦公室最終都能夠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 Guttentag說:“大學明白學生和家庭通過ED做出了真正的承諾,並希望他們(men) 能夠負擔得起學費。在杜克大學,隻有不到1%的ED申請者因為(wei) 經濟原因無法入學。”
在選擇ED時,學生和家庭需要深思熟慮。特別是對於(yu) 希望獲得多個(ge) 大學錄取的申請者來說,ED可能不是最佳選擇。
“選擇ED的學校應該是你真心鍾情的學校。如果你不確定自己的首選學校,那就不要選擇ED申請。” Guttentag建議道。
03
據報道,去年長三角某頭部國際部的一名學生違約的事件引發了廣泛討論。該國際部的另一位學生在ED階段被紐約大學(NYU)錄取後,並未按規定取消其RD申請,最終獲得了加州伯克利的錄取。
據傳(chuan) 言,這名學生當時正在考慮撤銷與(yu) 紐約大學的ED協議,選擇前往加州伯克利就讀。這個(ge) 國際部長期以來一直是中國留學生出國留學的領軍(jun) 機構,在各種國際學校排行榜上常年位列前十名。
這起事件引發了人們(men) 對於(yu) ED申請違約問題的關(guan) 注和討論。這些事件也讓人們(men) 開始重新審視ED申請所涉及的義(yi) 務和責任。
學生通過ED方式申請大學時,需要在道德和合同上作出承諾,這意味著他們(men) 在被錄取後應當尊重這份承諾。
然而,一些學生選擇違約,可能受到其它學校錄取的誘惑或因意外因素而改變了決(jue) 定,這引發了一場關(guan) 於(yu) 誠信和個(ge) 人責任的討論。
其中最顯著的問題是誠信。
美國非常重視誠信,ED申請實際上代表了學生與(yu) 大學之間的一種協議。因此,毀約行為(wei) 就成了一個(ge) 嚴(yan) 重的誠信問題。畢竟,當時大學錄取你時是基於(yu) 你承諾申請後必定就讀的。如果你不是通過ED申請錄取的,大學也許就不會(hui) 錄取你。換句話說,這種行為(wei) 可能被視為(wei) 欺騙獲取錄取機會(hui) 。
美國大學間達成共識,不會(hui) 再錄取已經違約其他大學ED協議的學生。而任何大學若違反這一規定,可能會(hui) 被取消CA通用申請係統的資格,並可能受到College Board的處罰。為(wei) 避免此類麻煩,大學對這類情況極為(wei) 敏感,並且在美國大學之間也存在著信息共享機製。如果涉及誠信問題,大學可能會(hui) 相互通報。
04
此外,這種行為(wei) 也可能在未來某個(ge) 時刻產(chan) 生深遠影響,比如申請研究生時可能會(hui) 遭遇困難。
大部分學校表示,一旦和我校簽署了ED協議,被錄取後就必須來我校就讀,但並沒有明確說明有哪些違約後果。
少數學校明確了違約懲罰措施。以杜克大學為(wei) 例,杜克大學對於(yu) 違約者采取非常嚴(yan) 厲的懲罰,校方會(hui) 直接告知該違約學生將入讀的學校,其存在不誠信行為(wei) ,學生很可能麵臨(lin) 被杜克大學和即將入讀學校同時撤銷offer的雙重風險。
還有一類較為(wei) “好說話”的學校,以康奈爾大學為(wei) 例,校方曾在郵件中表示,如果學生被康奈爾ED錄取,卻選擇去當地(或者其他國家)的學校,在過去我們(men) 都允許學生和我們(men) 解除掉ED協議。如果你遇到這種情況,請及時聯係我。
如果RD被更好的學校錄取而毀約,也可能導致RD校取消錄取。
如果上一屆有ED毀約的學生,不能說百分百影響,但有很大概率會(hui) 影響到毀約學校對學弟學妹們(men) 的錄取評價(jia) 。你毀約了,學弟學妹們(men) 背鍋。這個(ge) 影響可能會(hui) 持續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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