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dices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印度數學家,他們(men) 用點來表示不同的冪。例如,他們(men) 用一個(ge) 點表示平方,兩(liang) 個(ge) 點表示立方,三個(ge) 點表示四次方,以此類推。後來,阿拉伯數學家也采用了類似的方法。
Idices
有一個(ge) 國王非常喜歡下棋,他想要獎勵發明棋盤的人。他問發明者想要什麽(me) 獎勵,發明者說:陛下,我隻要一件事。請您在棋盤的第一個(ge) 格子上放一粒小麥,第二個(ge) 格子上放兩(liang) 粒小麥,第三個(ge) 格子上放四粒小麥,以此類推,每個(ge) 格子上放的小麥都是前一個(ge) 格子的兩(liang) 倍,直到放滿64個(ge) 格子。國王覺得這個(ge) 要求很簡單,就答應了。
但是,國王很快就發現,他根本無法滿足發明者的要求。因為(wei) 按照指數定律,棋盤上的第n個(ge) 格子上放的小麥的數量是 2 ^ n−1
。所以,棋盤上所有格子上放的小麥的總數是 20+21+22+...+263=264−1
。這是一個(ge) 非常大的數,大約是 1.8×10^19
。如果一粒小麥重0.05克,那麽(me) 這些小麥的重量就是約900億(yi) 噸,相當於(yu) 全世界小麥產(chan) 量的2000多倍!
indices是什麽(me) ?
在數學中,indices是指一個(ge) 數或變量的冪或指數。例如,23就是2的3次方,也就是2乘以自己3次。同樣,xn就是x的n次方,也就是x乘以自己n次,其中n可以是任意整數。
indices從(cong) 哪裏來?
indices的使用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印度數學家,他們(men) 用點來表示不同的冪。例如,他們(men) 用一個(ge) 點表示平方,兩(liang) 個(ge) 點表示立方,三個(ge) 點表示四次方,以此類推。後來,阿拉伯數學家也采用了類似的方法。
歐洲數學家最早使用現代的indices符號是在16世紀。法國數學家尼古拉·舒卡爾(Nicolas Chuquet)在他未出版的著作中使用了xn的形式
Law of multiplication(乘法規則):當乘以具有相同基數的indices時,加上冪。例如,23×24=2(3+4)=27。
Law of division(除法規則):當除以具有相同基數的indices時,減去冪。例如,25÷22=2(5-2)=23。
Law of power(冪規則):當括號外有一個(ge) 冪時,乘以冪。例如,(23)4=2(3×4)=212。
Law of zero(零規則):任何數的零次方等於(yu) 1。例如,20=1。
Law of one(一規則):任何數的一次方等於(yu) 自身。例如,21=2。
Law of negative(負規則):任何數的負次方等於(yu) 其倒數的正次方。例如,2-3=1÷23=1/8。
Law of fraction(分數規則):任何數的分數次方等於(yu) 其分子次方開根號。例如,2(1/2)=√(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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