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外國語大學2025年綜合評價(jia) 招生簡章發布。和往年相比,今年北外綜評新增英語、日語、外交學、法學、新聞學、傳(chuan) 播學、國際經濟與(yu) 貿易、國際商務、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曆史學、計算機科學與(yu) 技術等12個(ge) 輔修專(zhuan) 業(ye) ,麵向全國31省市招生,3月15日起報名。
下麵請看簡章原文:
北外2025年“一帶一路”外語專(zhuan) 業(ye) 綜合評價(jia) 簡章
北京外國語大學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創辦的第一所外國語高等學校,是教育部直屬首批“211工程”高校、“985”優(you) 勢學科創新平台高校、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學校全麵貫徹落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給北外老教授們(men) 回信精神,堅持為(wei) 黨(dang) 育人、為(wei) 國育才,緊密結合國家戰略發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辦學理念和“兼容並蓄、博學篤行”的校訓精神,以“語通中外、道濟天下”為(wei) 使命,構建全球語言、全球文化、全球治理三大學術平台,聚焦國際傳(chuan) 播、國際組織、區域國別人才急需領域,培養(yang) 有家國情懷、有全球視野、有專(zhuan) 業(ye) 本領的高端複合型人才,推動中國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了解中國。
學校辦學曆史悠久,實力雄厚,獲批開設101種外國語言,覆蓋所有聯合國會(hui) 員國的官方語言,是全國最大的外語人才培養(yang) 基地。學校現有54個(ge) 專(zhuan) 業(ye) 入選國家級一流本科專(zhuan) 業(ye) 建設點。在全國學科評估中,學校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評級為(wei) A+。學校積極構建遍及全球的學術網絡,與(yu) 80多個(ge) 國家和地區的300多所高校和學術機構簽署交流合作協議,承辦23所位於(yu) 亞(ya) 、歐、美洲18個(ge) 國家的海外孔子學院及獨立孔子課堂,數量居國內(nei) 高校之首。
北外綜合評價(jia) 招生實施九年來,培養(yang) 了一大批複合型、複語型高層次外語人才,為(wei) 推進“一帶一路”倡議和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建設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根據《國務院關(guan) 於(yu) 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guan) 於(yu) 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4〕7號)的精神,我校決(jue) 定針對“一帶一路”外語專(zhuan) 業(ye) 繼續實施綜合評價(jia) 招生,在錄取階段依據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組織的語言文化能力測試(以下簡稱“能力測試”)兩(liang) 方麵的成績錄取考生。
一、領導機構
我校綜合評價(jia) 招生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由本科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專(zhuan) 業(ye)
日語、日語(日本研究)、日語(高級翻譯)、俄語、德語、法語、法語(國際關(guan) 係)、西班牙語、西班牙語(葡語)、葡萄牙語、葡萄牙語(法學)、阿拉伯語、匈牙利語、捷克語、瑞典語(歐洲研究)、意大利語、荷蘭(lan) 語(歐洲研究)、塞爾維亞(ya) 語(歐洲研究)、保加利亞(ya) 語、立陶宛語(歐洲研究)、朝鮮語(朝鮮半島研究)、菲律賓語(東(dong) 南亞(ya) 研究)、緬甸語(東(dong) 南亞(ya) 研究)、老撾語(東(dong) 南亞(ya) 研究)、僧伽羅語(南亞(ya) 研究)、梵語巴利語、泰語、格魯吉亞(ya) 語、豪薩語(非洲研究)、馬達加斯加語(法語),共30個(ge) 專(zhuan) 業(ye) 及方向。我校綜合評價(jia) 招生專(zhuan) 業(ye) 均不限選考科目。招生專(zhuan) 業(ye) 及學院介紹視頻詳見北外本科招生網:https://joinus.bfsu.edu.cn/spbw.htm。
我校在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編製原則指導下,將參考各省(區、市)考生報名及初審通過情況確定綜合評價(jia) 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具體(ti) 招生計劃及批次以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發布為(wei) 準,考生按招生計劃填報相應高考誌願。
三、招生省份
本年度綜合評價(jia) 招生實施省份為(wei)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nei) 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dong) 、河南、湖北、湖南、廣東(dong) 、重慶、四川、陝西、雲(yun) 南、貴州、廣西、海南、甘肅、寧夏、青海、新疆、西藏31個(ge) 省市自治區。
四、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家國情懷,品學兼優(you) ,誌存高遠,身心健康,綜合素質高,外語學習(xi) 能力和分析問題解決(jue) 問題能力突出,對區域國別研究和國際政治、經濟、文化有濃厚興(xing) 趣;
2.高三第一學期期末(或最近一次模考)成績在年級同科類排名前10%以內(nei) ,並且語文和外語成績均在同科類排名的前10%以內(nei) (我校生源基地校和省級示範校可適當放寬排名限製);
3.符合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的高考報名條件。
此外,我校鼓勵複語考生報考。複語考生是指熟練掌握英語、俄語、德語、法語、日語、西班牙語、朝鮮語等外語語種中任意兩(liang) 種語言的考生。申請複語考試的考生應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複語相關(guan) 考試等級證明或學時證明,經我校審核通過後方可參加複語測試。法語、西班牙語的複語考生須達到《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框架》A2級水平,德語的複語考生須達到《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框架》B1級或DSD1級,朝鮮語複語考生達到TOPIK3級,日語複語考生達到N2水平,俄語複語考生達到教育部《普通高中俄語課程標準》(2017年版,2020年修訂)的基本要求。
五、報名要求
2025年3月15日0點至4月15日24點,考生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係統(https://zhpd.bfsu.edu.cn/aeeaps)進行報名。考生在報名係統裏填寫(xie) 和上傳(chuan) 各類信息,無需郵寄紙質材料。身份證、複語考生的等級證書(shu) 原件,學校推薦信(從(cong) 報名係統打印),以及其他證書(shu) 的複印件請在參加能力測試時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中學階段所學外語語種必須與(yu) 高考報名所選語種一致,因選錯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考生自負。
中學在填寫(xie) 推薦信之前,應將推薦考生的《考生信息一覽表》在校內(nei) 公示3個(ge) 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方可填寫(xie) 推薦意見。
六、初審
1.報名結束後,我校將成立專(zhuan) 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以確定參加能力測試人選。
初審結果分為(wei) “通過”和“未通過”。
2.初審結果公布時間為(wei) 5月中下旬,並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5個(ge) 工作日。考生可在報名係統查詢初審結果。
七、能力測試
1.初審結果為(wei) “通過”的考生須在報名係統確認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測試,測試時間預計安排在6月中旬(具體(ti) 時間及詳情另行通知),測試地點為(wei) 北京外國語大學,請考生及時關(guan) 注我校本科招生網。
2.能力測試形式為(wei) 麵試,滿分50分,包括外語口試(滿分25分)和中文麵試(滿分25分)。
3.複語考生須參加複語測試,複語測試為(wei) 口試,滿分5分,成績3分及以上的作為(wei) 附加分計入能力測試成績;否則不計入,同時取消其複語資格,但保留其作為(wei) 非複語考生的資格。考生成績若累計得分超過50分按50分計。
八、測試結果
測試結果分為(wei) “合格”“不合格”兩(liang) 個(ge) 等級。能力測試總分達到30分且外語口試和中文麵試成績均達到15分的考生為(wei) “合格”,達不到測試標準的考生為(wei) “不合格”。
九、綜合評價(jia) 成績算法
測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其綜合評價(jia) 成績為(wei) 考生的高考(實考分)、能力測試兩(liang) 個(ge) 方麵的成績以當地高考成績滿分值按7:3的比例加總。
計算公式:綜合評價(jia) 成績=高考成績(實考分)×70%+能力測試成績×(當地高考滿分值÷50)×30%
十、誌願填報
1.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合格後,有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jia) 招生誌願。未參加我校測試、測試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jia) 招生誌願,我校將不予錄取。
2.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的我校分省分專(zhuan) 業(ye) 招生計劃填報高考誌願。
十一、錄取規則
1.錄取程序開始後,由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將符合我校規定條件並且報考我校的入選考生進行投檔。
2.我校依據綜合評價(jia) 成績從(cong) 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綜合評價(jia) 成績相同的,依次錄取能力測試外語口試、能力測試中文麵試成績高的考生。
3.未被錄取者,不影響考生第一批次及後續批次的錄取。
十二、監督機製
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yan) 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guan) 信息。能力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2.根據《北京外國語大學普通本科招生命題與(yu) 考試管理暫行規定》,考生可在綜合評價(jia) 招生初審、能力測試結果發布後3個(ge) 工作日內(nei) 提出複核申請,複核僅(jin) 限於(yu) 考生本人的成績(結果),對於(yu) 申請複核他人成績(結果)的,不予受理。
3.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對招生全過程進行監督。
4.初審通過名單、入圍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https://joinus.bfsu.edu.cn)。
5.綜合評價(jia) 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yan) 肅性。考生應如實填報材料,有關(guan) 中學應嚴(yan) 格組織推薦工作,對考生成績、排名等相關(guan) 資料的真實性進行把關(guan) 。根據教育部相關(guan) 規定,在高校考試招生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wei) 造、編造有關(guan) 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wei) 的”,一經查實,將取消該考生的錄取資格,並按相關(guan) 規定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處理。
十三、其他
1.考生被錄取後,可根據相關(guan) 通知要求經選拔進入北外多語種國際傳(chuan) 播實驗班(與(yu) 新華社合作)、21世紀馬克思主義(yi) 國際傳(chuan) 播人才培養(yang) 項目班、全球治理卓越本科生平台、暑期國際小學期等複合型人才培養(yang) 項目。在校期間,學生也可參加榮譽學士學位課程,選修英語、日語、外交學、法學、新聞學、傳(chuan) 播學、國際經濟與(yu) 貿易、國際商務、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曆史學、計算機科學與(yu) 技術等12個(ge) 輔修專(zhuan) 業(ye) 和教育學、人工智能、國際經濟與(yu) 貿易、涉外法治、外交與(yu) 外事、區域國別史等係列輔修微專(zhuan) 業(ye) 。
2.我校綜合評價(jia) 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能力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3.我校未組織任何有關(guan) 綜合評價(jia) 招生的培訓,也未委托其他機構或者個(ge) 人開展綜合評價(jia) 招生的培訓和報名等工作。綜合評價(jia) 招生的有關(guan) 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的信息為(wei) 準。
十四、本招生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由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簡章將做相應調整,另行通知。
十五、聯係方式
聯係地址:北京市海澱區西三環北路2號東(dong) 院行政樓208A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9
聯係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
電子郵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s://joinus.bfsu.edu.cn
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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